( )第 号-提通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你(单位)已经办理妥当申请手续,根据《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十九条,除当场提供的外,本机关将于 年 月 日前提供信息。如果本机关在上述期限内未能提供,本机关将于 年 月 日前提供。
特此通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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