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准予行政许可(项目核准)决定书
杭发改核准[2006]第8号
浙江汇骏置业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 2006 年 8 月 26 日受理你提出的 市政道路
大禹路项目 行政许可(项目核准)申请。经审查,你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申请的行政许可(项目核准)申请,内容如下:
根据杭土合字(2004)86号杭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规定,由你公司负责实施西湖区三墩镇杭政储出(2004)29号地块中间市政道路大禹路(规划金渡北路----规划大公路段),并与该地块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建成后按规定无偿移交。
该条道路总长约0.3公里,路宽16米,预计总投资200万元人民币。资金自筹。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项目代码为:060316510511。
二OO六年九月七日
抄送:市建委,市外经贸局,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西湖区政府,西湖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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