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准予行政许可(项目核准)决定书
杭发改核准[2006]第4号
杭州华联置业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 2006 年8 月 2 日受理你提出的中外合资杭
州华联置业有限公司华联·钱江时代广场写字楼增资项目行政许可(项目核准)申请。经审查,你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申请的行政许可(项目核准)申请,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华联·钱江时代广场写字楼(暂名)
二、建设单位:杭州华联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住所:杭州市江干区航海路219号1001号
三、投资各方概况
甲方: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深圳市
乙方:中国纺织-香港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中国香港
丙方:盛恰有限公司;注册地:中国香港。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在钱江新城D-02-1、2地块上开发建设华联·钱江时代广场写字楼(暂名)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增加2997平方米,即由12509平方米调整为15506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增加17982平方米,即由75054平方米调整为93036平方米。
四、项目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及方式
项目投资总额增加1100万美元,即由原4900万美元增加到6000万美元。注册资本2990万美元,其中甲方出资199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66.56%,以人民币折价投入;乙方出资36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2. 04%,以美元现汇投入;丙方出资64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1. 40%,以美元现汇投入。总投资与注册资本的差额由投资方自行筹措解决。
六、合资经营期限:15年。
七、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要符合钱江新城总体环境评价范围规定并按环保行政部门批复要求组织实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八、该项目属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允许类项目。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项目代码为:060316610019。
二OO六年八月十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外经贸局,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钱江新城管委会,江干区招商局,杭州华联置业有限公司,金胜山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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