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行业协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
 

《杭州市行业协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如下,欢迎就此内容发表意见

杭州市行业协会发展规划

 

为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我市行业协会发展,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步伐,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杭州市行业协会管理办法》和《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杭州市行业协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我市行业协会的发展现状

本规划涉及的行业协会是指经依法批准设立,由同行业、相关行业的经济活动主体为维护共同的合法利益而自愿组成,实行行业服务与自律管理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包括行业商会和同业公会。其主要职能:为会员提供服务,代表行业开展活动,协调会员关系,实行行业自律,协助政府加强行业管理,打造行业、企业品牌,促进全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我市行业协会大多数组建于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伴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我市行业协会也在不断地发展壮大。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数量逐趋增多,开始做大做强。全市行业协会由 2000 年底136家发展到2007年底的383家,其中市本级101家,各区、县(市)282家,8年间行业协会总量净增了1.82倍,年均增幅达15.94%。其中在制造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等领域行业协会的发展更为迅速,已涌现出了一批初具运作规模、民间化程度较高、具有一定带动力和影响力的行业协会。美食、茶楼、疗休养、演艺、化妆、保健、女装、婴童、运动休闲、工艺美术等,已被市委、市政府确立为重点发展的“十大特色潜力行业”;我市10家与上海市对应的11家重点行业协会建立起的产业对接和经贸合作,正在实施两市优势互补,推动上下游产业链向深度和广度拓展。这些都将有助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为打造“生活品质之城”形成强大的支撑和动力。

2、分布较为广泛,涵盖了国民经济的各个主要领域。在国民经济的18个经营性行业门类中,我市已建立行业协会的有17个,尚未设立的只有采矿业。其中市级行业协会分布于制造业21家、批发与零售业14家、农林牧副渔业11家、居民服务及其他服务业9家、信息与软件业8家、交通运输及仓储和邮政业7家、文教体卫及娱乐业5家、租赁与商务及电力燃气水生产和供应、住宿与餐饮各4家、建筑业与房地产各3家、科研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各2家、教育和综合类各1家。涵盖了全市“一、二、三”大产业,呈现出点多面广的局面。

3、职能定位逐步清晰,作用和功能不断发挥。行业协会作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承接政府转移的微观管理职能,在代表行业与会员利益、为会员提供服务、加强行业自律、向政府部门反映会员企业的诉求或呼声、解决发展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据2006年全市行业协会普查,市级行业协会80%以上编印了刊物,75%开展了对本行业难点、重点问题的调研和定期、不定期地召开行业信息沟通交流等会议,60%参与了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质量标准和行业服务、行业扶持政策等的相关体系建设,还有47%参与了国家、省、市行业产品标准的制定,42%建立了行业协会网站,30%实施了业内监督或惩戒措施,19%实行了标识和资质证书的发放,17%参与过行业的反倾销、反垄断。此外,市级、区级各有1家行业协会具有原产地证明的发放权。

4、脱钩彻底全面,走在了全国、全省的前列。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7]36号)、省政府(浙政发[2006]57号)和省发改委、省民政厅(浙发改开放[2007]92号)文件精神,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我市实施了组织宣传发动、清晰界定行业协会、全面推进与行政机关人、财、物脱钩的“三步走”部署,使全省“官方色彩”最浓、脱钩任务最重、难度最大、时间最紧的我市,只用了2个多月时间就全面完成了脱钩任务,走在了全省、全国的前列。全市共有234家行业协会脱钩,其中合署办公分离145家,财务分设11家,行政机关人员脱离198家,涉及市和区、县(市)两级机关公务员674人(次)。同时,借助“三脱钩”契机,整顿规范行业协会,注销了27家有名无实或长期活动不正常的行业协会,变更了1家为联合性协会,新成立了3家行业协会。全市行业协会总数由脱钩前407家调整到脱钩规范后的383家。在实施“政会分开”、走“民间化”的道路上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

二、我市行业协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行业协会发展总体上尚处于初级阶段,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有待进一步地解决。其主要表现在:

1、数量少、规模小、发展滞后,与经济快速发展、新兴行业的大量涌现不相适应。根据2006年底对全省3222家行业协会的统计分析:温州市463家,宁波市444家,杭州市仅为407家(目前为383家),数量上排在第3位。全省行业协会占全省社团的比重达25.8%,杭州市仅为20.1%。此外,我市行业协会规模普遍较小,68%的行业协会专职工作人员还不超过2人,其中退休人员的比例高达40%左右,“低、小、散、重”的症状较为明显,全市至今没有一家全国、全省性的行业协会,强势、优势产业的效应在行业协会中尚未得到体现。2007年,我市地区生产总值已达4103.89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823家,个体工商户269100家,私营企业109923家,但至今全市行业协会总数还只有383家,其中市级行业协会仅为101家,参加协会的企业(会员企业)只有10714家,企业入会率还不足13%,远未达到全国要求的同行业企业入会率20%以上的一般标准,行业的代表性不强。一些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都市农业等新兴产业或重点发展领域,行业协会的发展还明显不足。这对于加速形成同行业企业集群,形成整体合力,培育壮大行业龙头,增强竞争实力,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均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2、职能下放及履行不到位,满足不了会员企业和现实发展潮流的需要。现阶段,我市行业协会职能与作用的发挥主要受两方面因素的制约:一是政府职能转变是个逐步推进的过程,微观管理职能下放是必然的趋势。因此,要实施政府职能的转变与行业协会的改革发展同步推进。二是政府职能的下放应与行业协会的承接能力相适应。当前,我市大多数行业协会还缺乏承担政府大量职能转移的能力。诸多的行业协会还只是从事一些最基本、浅层次的日常性事务工作,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和日益开放的全球化经济发展潮流难以适应,尤其在反倾销、反不正当竞争或垄断;价格的同行协议和贯彻执行;面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解决贸易争端问题;代表行业与政府建立畅通有效地协商沟通机制;制定行规行约、实施行检行评、实行行业自律等方面还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3、面对压力和挑战的能力不足、缺乏活力,部分协会处于艰难境地。一方面行业协会的影响和作用还不够强,专职人员偏少,退休聘用人员比例偏高,同行业企业自愿要求的“入会率”偏低,尤其是外资、个私企业所占的比重很少,以至协会的凝聚力、号召力不强,行业代表性欠缺,在同行业中的说服力、权威性不足。另一方面协会的经费来源95%以上靠会费收入,由于同行业企业入会少,经费短缺已直接制约着协会的生存和发展。为稳定现有会员企业,也有利于吸引外界企业的加入,协会对会员企业的收费标准一直难以提高,即便如此,不少协会仍然存在着收取会费难的问题。据2006年底统计,仅市级101家行业协会已有50%的经费来源不足,处于入不敷出、难以为继的状态,有时尽管靠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出面收缴一些会费,但仍难以支撑协会的正常活动和各项合理的开支。协会专职人员工资待遇低,要招收具有一定学历的年轻力壮的职员较为困难,约有40%的专职人员靠退休职工在顶替。从业人员年龄结构老化,内生机制不活,将严重制约我市行业协会的后续发展。

三、我市加快行业协会发展的战略机遇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政府宏观管理方式的逐步转变,加快我市行业协会的改革发展,正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和十分有利的条件:其一,去年以来,我市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已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行业协会发挥的职能和作用正在日益显现,社会各界对行业协会的评价和认同度在不断提高,这为行业协会的加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其二,我市率先全面完成了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的“人、财、物”脱钩,从“官办”色彩甚浓走向了“政会分开”、“民间化”的道路,已为行业协会在体制和机制上创造了良好的基础和条件。其三,市委、市政府相关指导意见的陆续出台,特别是《杭州市行业协会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以及相关培育发展的扶持政策、扶持资金和政府购买服务体系的正在抓紧制定,规范化建设和评估标准等的后续推出,为行业协会的规范、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强大的动力。其四,伴随经济社会各个领域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市场化、国际化程度的普遍提高,行业协会自律能力、内生机制、造血功能不断增强,政府职能转变的力度必将进一步加大,这为行业协会有效承接政府职能,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发挥有效作用提供了可能。其五,市委、市政府已确立了培育发展10大特色潜力行业,吻合打造“生活品质之城”的需要。城市品牌要靠各行各业的行业品牌和数以万计的企业品牌来有力地支撑和烘托。尤其是我市与上海市已建立了行业协会产业对接和经贸合作的友好城市,为两市会员企业的上下游产业链延伸,推进两市行业协会的同步改革发展,主动融入长三角,获得更快更好地发展,开辟了广阔的空间。

四、我市行业协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侧重点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加大行政体制改革、政府微观管理职能逐步下放的同时,关键要致力于壮大行业协会的实力,积极创造条件,分期、分批地增强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能力,从激活内生机制、增强造血功能、扩大会员覆盖率、提升服务能级上下功夫;要紧紧围绕“规范、发展”做文章,引导行业协会将主要精力转移到打造行业品牌、企业品牌上来,使之对“生活品质之城”形成有力地支撑,并以全行业的发展快慢、服务的满意度,作为衡量行业协会绩效的唯一标准;通过规划引导、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法制保障、政策扶持,将培育发展新兴行业协会与改造提升现有行业协会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全市行业协会的管理规范化、运作市场化、组织制度化、功能多元化,构筑起对全行业发展的高效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打造诚信社会、提高微观经济能级、增强竞争实力、加快经济发展中的助推器作用。

(二)目标任务

1、总体目标

2010年,与政府职能的转变紧密结合,进一步清晰界定行业协会的职能;制定行业协会发展的一系列扶持政策,设立行业协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全面完善政府购买服务体系;培育一批实力相对较强的行业协会,全面扩大会员的覆盖面,分期、分批地先行下放政府的微观职能;建立一整套组建、发展、运行和退出的机制;按照“扩大总量、优化结构、拓展领域、统筹发展”的要求,大力扩充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现代都市农业等领域的行业协会数量,并对“低、小、散、重”的现有行业协会进行重组改造;积极争取列入全国行业协会改革发展试点城市;与上海友好城市紧密合作,推动行业协会向纵深发展;积极创造条件,培育若干家全国、全省性行业协会;有目的地引进世界上功能发挥强劲的行业协会,初步形成适合我市产业特点和企业发展需要的门类齐全、布局合理、运作规范、功能完备的行业协会结构体系,力争使行业协会总数和整体实力走在全省的前列。至2015年,以“重点培育、做大做强”为主线,实行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注重“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更加重视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接轨,全力构建与市场经济和本市产业特色相适应,并符合国际惯例的行业协会组织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行业代表、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协调等的作用,使其成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主导因素之一,力争使重点产业的行业协会走在全国各大城市的前列。

2、近期目标(至2010年)

——完成合理布局、加快发展的目标。一是在都市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领域,培育发展一批行业协会。二是根据《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在鼓励发展的产业领域继续发展一批行业协会,如机械、化工、轻工、食品、化纤等五大类28个领域再发展一批行业协会;在建筑材料、冶金、基础设施(航空、铁路、货运码头、能源、环境保护、园林、市政设施和市政工程)等四大类18个领域再发展一批行业协会;在农业(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创汇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涉海)产业二大类18个领域再发展一批行业协会;在科学技术、信息产业(网络、信用体系建设、卫星、移动工程、信息资源、数字化建设、城市交通智能和动漫)二大类14个领域再发展一批行业协会;在旅游、物流(都市配送、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系统)、商业(连锁经营)、咨询服务业(中介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社区物业管理等六大类15个领域再发展一批行业协会;在文化、卫生、体育、福利一大类7个领域再发展一批行业协会;在教育一大类4个领域再发展一批行业协会。力争通过3年努力,在“七个一批”的发展中新增行业协会数量达到100家以上,全市行业协会总数突破600家。三是在全市广泛开展创建行业协会标准化(示范化)建设活动,与民政部正在开展的民间组织评估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地推动我市行业协会的深入发展。

——完成运作机制的“民间化”目标。一是行业协会的选举、重大决策、内部纠纷调处由其依照法律法规和行业协会章程的规定自主决定,同时依法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管。二是按照“自主设立、自我管理、自律运行、自我发展”的要求,对行业协会进行分类指导,把例行年检与“民间化”的验收结合起来,20086月底之前全面完成年检、换证和民间化的重新登记。三是界定行业协会资产(含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归属,清产核资,明确权属,建立规范的行业协会资产管理制度。

 

——完成工作质量的目标:一是调整和完善内部治理方式,95%以上的行业协会内部组织结构健全,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专职化,人员不少于3人,年龄结构优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占从业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二是按章办事的水平得到提高,90%以上的行业协会能按照本会章程定期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坚持理事会集体领导和民主决策,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会员单位的覆盖率占同行业组织数达到40%以上或同行业销售额的60%以上;行业协会年度工作在会员中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每年开展各类活动平均不少于4次。三是在运作模式上与国际惯例接轨,内部运行机制和机构设置基本符合国际通行的要求,秘书长基本掌握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行业协会在国际上运行的方式和程序,能按照国际贸易规则为企业服务,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并主动介入调节国际贸易争端等事项。

3、远期目标(至2015年)

——初步完成政府行业管理范围内的微观经济管理职能的全面下放。把行业信息统计、行业运行分析、行业技术标准和服务标准制定、行业技能资质的评定与考核等职能交由行业协会承担并使之制度化;将开展行业调查、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价格协调等适合行业协会承担的职能委托给行业协会承担。

——全面形成促进行业协会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行业协会发展、培育、扶持的一系列配套政策,将行业协会制度创新和改革成果制度化。建立健全依法管理、科学规范、权责统一的行业协会管理体制,将行业协会的发展纳入正常、有序的轨道。

——基本建立符合产业特色、行业代表性强、结构布局合理、功能发挥充分、运作规范、作用明显的行业协会群体。在继续加大行业覆盖面、增强行业代表性方面下功夫,更加注重扶优、扶大、扶强,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迈进。全市行业协会覆盖同行业组织数平均达到60%以上或同行业销售额的80%以上;秘书长全部实现职业化,专职工作人员由目前平均2.5人的基础上翻一番,达到5人以上;创全国一流的行业协会15家左右;创全省一流的行业协会占总量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全市行业协会(商会)全部达到杭州市统一的评估标准;行业协会(商会)数量达到700家左右;行业协会在规模和门类上涵盖全市相关产业的17大类104个领域,形成特色鲜明、作用显现的行业协会群体。

()近期工作的侧重点

“十一五”后三年,我市推进行业协会规范发展的重点:

1、随着政府管理职能在各个部门之间的调整,要及时动态地变更行业协会对应的业务主管部门,使上下之间保持对口的隶属关系,既便于行业协会将会员企业的呼声、诉求向上反映,并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也有助于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对归口行业协会的指导、帮助和职能的下放,为行业协会正常、有序地开展工作提供必备的条件。

2、对全市行业协会运作能力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包括人力、财力、物力和职能与作用的发挥程度并结合考评等全面衡量,划分“好、较好、一般”三类。按照“区别对待、梯度推进”的原则,对运作状况好、活动范围广、规模大、实力强、运作规范、处于排头兵的一些行业协会,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应采取规范性文件或签署协议或授权委托,也可招标竞争等多种方式,先行将行业服务标准制定、行业技能培训、职业资格评定、行业调查与统计、行业发展规划等职能移交或委托给这些协会。其他两类积极创造条件、积蓄能量,待承接能力增强后,职能再行下放。同时,要引导和鼓励“好、较好”两类行业协会,提高服务的满意度,扩大全行业的影响力,加快发展或吸收新的会员单位,并将会员单位的覆盖率占同行业组织数的40%以上或同行业销售额的60%以上,列入等级考核的硬性指标之一,以提高协会在全行业中的代表性。

3、对行业协会实施分类指导,促进加快发展:力争三年内创建全国性行业协会5家、全省性行业协会10家;争取率先列入全国行业协会改革发展试点城市;引进世界上发挥功能强劲的行业协会12家;以全市打造10大特色潜力行业为契机,将首先强化10大行业协会功能与作用作为切入点、突破口;充分利用我市已搭建的首批10家重点行业协会与上海市同类行业协会产业对接和经贸合作的平台,实施跟踪配套服务,促其充分发挥两市互补的优势,并陆续推出第二、第三批较为优秀的协会进行对接。通过多种途径的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有效地带动全市行业协会的功能提升、加快发展。

4、加大行业协会改革力度:全面摸清“低、小、散、重”的行业协会现状,按“一业一会”的要求,实施必要的资源整合,引导相似、相近、相同或业务交叉重复的协会向同行业强势、优势协会集聚,通过兼并或改造重组,削减重复雷同的协会数量,减少内耗,从根本上解决会员企业无所适从的问题,统一同行业的服务口径和标准,朝着做大做强的方向迈进。对行业覆盖面过宽、行业特点不明显的协会,引导其细分。对划分过细、过窄的协会,引导其并入同类大型龙头协会。对不符合产业升级要求和陷入瘫痪的协会,引导其注销、撤消。鼓励支持区、县(市)协会自愿向市协会靠拢或合并。同时,要建立严格的准入和必要的退出机制,实施动态监管、优胜劣汰,不断优化行业协会的结构,提升行业协会的能级和整体水平。

5、大力发展一批新兴领域的行业协会:按照加快发展“七个一批”、“十一五”末全市行业协会总数突破600家的要求,对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都市农业等产业领域,尤其是涉及“七个一批”的相关产业,要分门别类、排队摸底,特别对具备成立协会条件的优势、强势行业,更要引导和鼓励其加快组建;对尚不具备条件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组建。新成立的协会要按新的机制运作,一步到位,并注重吸收业内的个私企业、外资企业和相关的科研院所入会。通过一大批新兴行业协会的诞生,焕发行业协会队伍的生机和活力。此外,培育和鼓励自愿联合组建综合性、联合性行业协会,逐步实现“协会管协会”,带动整体行业协会的发展。

6、建立科学的综合评价体系,抓紧制定出台《杭州市行业协会规范化建设和评估标准》,对全市行业协会涉及的4个大类、17个中类、51个小类、124项标准,委托第三方中介评估机构每年进行考核评级,由低向高共分5个等级,鼓励协会上档次、上水平,并建立动态升降、奖优罚劣的机制,在支持和奖励级别高的同时,引导少数不达标的依法实行注销、撤消,使行业协会学有方向、干有目标。同时,建立配套的信息披露制度,将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分类指导、培育扶持的参考,并对政府委托职能、年审结果、表彰或违法违规查处等,以适当方式公示,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不断提高社会的公信度。

7、鉴于我市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众多的协会经费短缺、步履维艰,切实加强政府的引导和推动,建立必要的扶持资金和扶持政策显得尤为重要。要借鉴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和有益做法,并紧密结合杭州实际,抓紧制定出台我市行业协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扶持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体系等具体实施方案,利用扶持资金、扶持政策等的有效抓手,激活行业协会的内生机制,增强“造血功能”,全面加强队伍的充实、培训,促进行业协会不断壮大实力,适应政府转变职能、发挥更大更强作用的要求。

8、引导行业协会工作重点的适度转移: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责是服务会员、服务社会、服务经济建设,要把协会的主要精力集中引向全行业发展和及时有效地服务上来,把“行业的发展快慢、服务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协会成效的唯一标准,由此延伸到行业自律、打造“诚信社会”、维护市场秩序、打造行业与企业品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等一系列的相关职能,这些都应作为行业协会的主攻目标。

五、我市行业协会发展的保障措施

我市行业协会的整体推进,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敢于攻坚、加强领导、强化引导、营造氛围,以开拓创新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调整充实班子成员

1、考虑到市领导换届,以及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已作了较大的变动,为切实加强对全市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领导,要在200410月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成立杭州市行业协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283号)的基础上,调整充实杭州市行业协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仍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仍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改委主任担任,办公室仍设在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成员单位按原文件口径、人员作相应调整,定期、不定期地研究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难点、重点问题,为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全面推进提供有效的组织保障。

2、各区、县(市)相应设立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并结合各地实际,参照本规划研究制定促进当地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尽快形成上下联动、衔接一致的有效工作机制,确保市和区、县(市)两级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同步推进。

3、将全市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近、远期目标逐年量化,明确每年需要完成的具体目标,在市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各区、县(市)中分解下达,落实任务,分清职责,实行年度考核评比奖励措施。

(二)强化政府公共服务

1、完善行业协会法规政策,加快行业协会立法,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改革发展,进一步明确行业协会的职能定位、工作职责;制订行业协会税费减免、鼓励企业入会、政府购买服务和行业协会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等引导和扶持性法规政策;建立政府与行业协会委托授权机制、合作联动机制、沟通协商机制、监督指导机制和考评奖惩机制等。

2、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应积极为行业协会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及时组织行业协会举办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经营管理、职业技能和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培训班及讲座、论坛等,为行业协会有效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加快建设行业协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支持行业协会举办各种展览、展销活动。对行业协会出国进行反倾销等应诉,政府相关部门应及时提供有关法律援助,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4、营造有利于行业协会人才成长的环境,将其纳入全市人才管理范畴,并将从业人员纳入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行业协会中凡具备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应准予参加职称评定。

(三)建立相应的扶持政策

1、制订委托行业协会承担部分公共服务职能的总体政策,并于每年年末市和区、县(市)政府公布一批可由社会力量协助政府完成的项目,公示年度政府采购导向性文件和资助公益项目清单,鼓励行业协会选择合适的项目参与投标。委托承办事务所需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项目中标后,政府要与行业协会签订项目合作协议;项目结束后,政府要对行业协会承接项目进行验收评估,积极稳妥地开展授权程序和方法的试点探索。

2、由市监察局、市编办等部门研究制定向行业协会依法、有序、规范转移行政职能的实施方案,并根据行业协会的承接能力,逐步将政府的微观管理职能向行业协会转移。

3、设立行业协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主要用于资助新组建行业协会的开办运作、为行业协会提供信息支持、对行业协会进行人才培训、鼓励行业协会合作交流、扶优扶大扶强、鼓励上等级、年度评比先进奖励等,并由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制定行业协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

(四)加强行业协会自身建设

1、切实转变观念,实施“三个创新”、“两个转变”。要努力推进行业协会运作机制创新、人员结构创新和服务功能的创新,实现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的转变。在服务对象上做到不分企业隶属关系、不分企业所有制、不分企业规模大小,只要是行业协会的会员,均要平等对待、强化服务。

2、改善内部治理结构。明确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长、秘书长的权利义务。理事会成员严格按照章程民主选举产生。设立相应的监事会或监事,监事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不得兼任监事和秘书长。工作机构向实体化方向推进,按需增设除秘书处外的会员发展部、科技研发部、信息服务部等机构,并由专职人员分工负责,逐步发展面向会员服务的实业单位,提高协会服务能力。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签订劳动合同。优化人员年龄和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培训,实现工作人员的职业化。

3、加强与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合作。要不断加强行业协会高层管理人员、专职工作人员的非学位培训和行业协会MPA学位教育等职业能力培训,逐步实行行业协会工作人员经有关部门考核后持证上岗的制度。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0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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