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市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 截止2002年6月30日,杭州市六城区共有登记失业人员195525人,其中,男性106746人,女性88779人。从文化程度结构分,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有124438人,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的有60686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有10401人;从年龄结构分,19岁以下的登记失业人员有1425人,20岁至29岁的有39996人,30岁至39岁的66197人,40岁至49岁的72202人,50岁以上的15705人,与去年年底相比,失业人员总数增加了5%,其中,男性增加了4.1%,女性增加了3.8%,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增加了2.65%,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的增加了4.6%,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增加了18.2%;从年龄结构分,19岁以下的下降了40.6%,20岁至29岁的下降了4.36%,30岁至39岁的下降了3.63%,40岁至49岁的增加了15.3%,50岁以上的增加了24.8%。与今年一季度相比,失业人员总数增加了1.76%,其中男性增加了2.03%,女性增加了1.45%;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增加了0.61%,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的增加了3.19%,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增加了37.9%;从年龄结构分,19岁以下的下降了79.34%,20岁至29岁的增加了49.39%,30岁至39岁的增加了95.06%,40岁至49岁的增加了2.61%,50岁以上的与上季度持平。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64%(市区为4.65%,六城区为4.09%)与上季末相比降低了0.32(市区降低了0.53,六城区降低了0.89)百分点。综上分析,我市失业人员状况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整体文化素质偏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的占失业人员总数的63.64%,其中文盲、小学文化程度的就占失业人员总数的6.2%,大专以上文化的仅占5.3%,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1%左右;二是年龄结构偏大,40岁以上的失业人员有87907人,占失业人员总数的44.95%,有相当一部分属就业弱势人员即4050人员;三是女性较多,占失业人员总数的45.4%。四是就业观念跟不上市场经济势形发展,有的仍停留在计划经济年代,同样的就业岗位,外来劳动力能做的,而城里人就不想做。 二、失业人员有增无减原因 1、由于企业改制步伐的进一步加快和深入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截止今年6月30日止,市属各系统279家直属企业中,完成了应改制面的95%以上,在全市54个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所举办的681家各类经济实体中,基本上实现了与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的脱钩。改制和脱钩任务的完成,使得相当一部分职工与原企业中断了劳动关系,逐步走进失业的队伍。据统计,截止2002年6月底,缩短托管期从再就业服务中心走出的下岗职工有5000多人,因企业改制原因从1999年开始至今办理协议缴纳养老关系的有30000多人; 2、根据国家从2001年1月1日起企业下岗职工不得再进入再就业服务中的规定要求,为加快企业改制步伐,能使改制企业进一步享受再就业惠政策,在2000年下半年下岗职工突击进中心的人数达13000多人。目前,中央和省政府又提出加快下岗职工出中心步伐,省劳动厅要求争取在2002年底实现下岗职工完全出中心。我市在2001年底还有10000万多名下岗职工 ,计划在今明两年内实现全部出中心; 3、城市化进程步伐的加快,撤村建居力度的加大和征地劳动力安置难的问题,将是困扰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又一难题。由于这一群体自古以来靠土地为生,对本身的文化、技能、专长没有更多的要求,一年四季全部围着土地做文章,一旦失去土地,有相当一部分人将无所是从。据调查,我市已进行二次撤村建居,先后有87个村的农民改为居民,这些人员中的相当一部分人员将面临就业难的问题; 4、中国进入世贸以后,逐渐取消了城乡就业不平等规定,加快了城乡统筹就业步伐,加大城市就业压力,其主要表现在:一是取消了劳动力用工计划审批,实现了企业用工自主,用谁不用谁完全都是有企业说了算,大量农村劳动力涌进城市,占去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因农村劳动力价廉、成本低、听话,企业喜欢使用;二是政府提倡大量引进人才。一些高学历、高技能人才来杭参与劳动力市场竞争,下岗职工、征地劳动力、撤村建居的农民以及年龄较大的“4050”人员所面对的将是就业竞争高手;三是城市经济建设速度的加快和高科技产业的迅猛发展,使得企业增设的综合性岗位多了,单一性的岗位少了,所需的高科技人才多了,一般性人员少了,高科技的产业多了,密集型的服务性产业少了,密集型劳动岗位更少了;四是企业用人观念的年轻化。现在企业在用人观念上有越用越年轻的倾向,一些女性年满45岁、男性年满50岁以上的人员参加企业招工一般都会被拒之门外。 5、企业用人行为不规范,导致了城镇劳动力就业、失业频幅的加快和就业的不稳定性。其主要表现有:一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和劳动法颁布多年来,有相当一部分用人单位没有完全按照劳动法的要求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招用临时工、劳务工、计划外用工等多种不规范的用工形式在不少企业仍然存在。据调查,我市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为69.19%,其中,劳动合同签订率最高的是城镇集体企业为94.4%,其次是国有企业为81.39%,城镇其它各类企业为74.53%,乡镇企业为58.19%,私营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在35%左 右。通过企业改制以后,劳动合同的签订率还要低。二是政策的不协调性。根据劳动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应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各行业、各部门仍延用自己的一套用人管理办法。从目前的情况看,劳动部门实行的是劳动用工合同制,人事部门实行的是用人聘用制,金融部门、非金融部门实行的是临时用工制,所属部门招用人员仍需其主管部门审批下达用工计划,执行依据各有各的规定,都有据 可查,都在法度规定的范围之内,形成了用工政策的不协调,给用工管理增加了难度。三是政策法律的不配套。劳动法虽已颁布实施7-8年,但相应的配套法律还跟不上要求,如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促进就业法等,对执行劳动法好的没有激励机制,对执行劳动法差的缺乏相应的处罚性规定,相比之下是对奉公守法者的一种打击。 三、采取的对策 1、大力发展非正规组织就业,开发社区服务性就业岗位。为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开发社区服务性就业岗位以实现自创业,凡从事规定的社区服务性经营项目的,可认定为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可享受三年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以及行政性收费;可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障金作为启动资金;可向商业银行申请小额贴息贷款;可申请开设银行账户;为其从业人员办理综合保险;免费举办从业资格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可参照城镇个体工商户参保办法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可申请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和财务代理。 2、政府出资购买社区公益性岗位,促进就业。针对目前一些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技能单一严重缺乏市场就业竞争能力的就业弱势群体,采取了政府出资购买社区岗位的办法,来解决就业弱势人员的就业问题,在认真贯彻市政府办公厅杭政办〔2000〕17号文件的基础上,市政府近期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展非正规组织就业和促进就业弱势人员再就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凡用人单位招用经认定为就业弱势人员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且月工资不少于550元的,对用人单位将每年给予4000元的用工补助;扩大了非正规就业组织的认定范围;政府行政机关及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必须按比例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这些措施加大了就业安置力度,对社会稳定起到了促进作用。 3、采取“春风长驻”再就业援助服务帮扶措施。我市虽然每年开展一次“春风行动”活动,但该活动只是一个阶段性的工作,对解决就业弱势人员的就业难的问题起不到长效作用。为此,我们开展了再就业援助长效运作机制的探索和实践,以下城区的朝晖街道为试点,对特困人员、就业弱势人员实行长效性的帮扶,力争实现“出现一个发现一个,发现一个援助一个,援助一个脱困一个”的总体目标。目前,这一工作在下城区已经全展开,我们将实行跟踪指导,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市推开。 4、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的作用。目前全市六城区劳动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分别都进了改建或新建,先后与市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实行了联网,截止6月底市区的51个乡镇街道中的47个,277个社区中249个社区实行了联网运作,做到了信息共享分级使用,其中的3个乡镇、街道,9个社区的网络正在建设之中,年底前将全部实现联网,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不出社区在自己的家门口就能了解到就业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