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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月价格运行的基本状况
受入梅以来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影响我市蔬菜价格明显上涨,国家在20日调整了成品油和供电价格,对消费市场价格也产生一定的推动作用;从价格监测情况看,在列入监测的450种商品价格和收费中,与上月相比,价格上升的有96种,占监测总数的21.3%;价格下降的有43种,占监测总数的9.6%,主要监测商品价格维持升多降少格局。经济运行中价格矛盾突出的商品是:
大米批发价格小幅上涨。6月暴雨频繁且空气湿度很大,大米流通及保存不易,市场供应及销售量有所下降,加之柴油供应近期一直较为紧张且在20日每吨上调了1000元,推动粮食运输成本有所上升,造成粮食批发价格小幅上涨。6月末市区粮油批发市场江苏大米批发价为(每千克,下同)3.16元,较月初上涨0.6%,安徽大米为2.92元,上涨1.4%,东北大米为3.16元,价格持平。大米是实行临时价格干预的商品,各超市的零售价格和学校、食堂等大宗交易的粮食价格基本保持稳定,农贸市场的零售价格出现了小幅上涨,江苏大米、安徽大米和东北大米6月平均零售价分别为3.42元、3.24元、3.84元,分别比5月上涨了0.02元、0.10元和0.04元,我们认为近期粮食价格将保持基本稳定、小幅上涨的态势。
蔬菜价格明显上涨。6月以来我市连续遭受几次暴雨袭击,降雨量较多,蔬菜基地受淹,市区农贸市场蔬菜价格明显上涨,特别是叶菜价格涨幅较大。据监测,小白菜、青菜6月的平均零售价格(每500克,下同)为2.26元、2.05元,分别比5月上涨了79.4%、91.6%,小白菜、青菜的零售价格近十天均维持在3元以上。另外,黄瓜、长瓜、大白菜、茄子、花菜、茭白、莴苣笋、萝卜、丝瓜等蔬菜价格也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从蔬菜批发交易市场情况分析,目前每日成交数量维持在3000吨左右,供应量基本正常,基地蔬菜上市量270吨,减少约二成。目前我市仍是多雨天气,菜价仍有可能在高位运行一个时期,期望出梅后天气转好,蔬菜基地及时补种叶菜,7月中旬后菜价有可能会逐渐趋于稳定并出现回落。
猪肉价格出现小幅回落。随着生猪生产的恢复和市场供应的稳定,生猪收购价格和猪肉的批发价格稳中有降,6月市区主要农贸市场全精肉、无骨夹心肉、猪腿肉和猪条肉平均零售价格(每500克,下同)分别为15.16元、13.21元、13.78元、13.94元,分别比5月下跌了1.4%、2.0%、1.5%、1.9%;牛、羊肉和禽、蛋价格出现稳中有跌的走势。淡水和海水产品价格则出现小幅上涨。
国家调整成品油价格。由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上涨,成品油价格与原油价格倒挂的矛盾日益突出,综合考虑国际市场油价上涨和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从6月20日起国家将汽油、柴油价格每吨提高1000元,航空煤油价格提高1500元。我市90号汽油(每升,下同,均含清洁剂0.05元)从4.79元调整到5.59元,上涨16.7%,93号汽油从5.12元调整到5.97元,上涨16.6%,97号汽油从5.41元调整到6.29元,上涨16.3%,0号柴油从5.12元调整到6.04元,上涨18.0%。成品油调价后与居民消费密切相关的铁路客运、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液化气、天然气价格均不得提高。成品油价格调整后市区成品油供应基本正常,市场经营秩序良好。根据国家部署,加强了对成品油市场的监管,掌握成品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动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努力保障市场供应;严格控制成品油调价的连锁反应,采取针对性措施来减轻、缓解对困难群体和公用、公益行业的影响。
液化气购进价格回落。液化石油气购进价格呈现持续小幅下跌走势,成品油价格调整后价格继续回落,24日镇海炼化公司液化石油气挂牌供应价格为6750元/吨,较月初下跌了9.4%;市区瓶装液化气零售价格保持稳定不变。
煤炭价格持续上涨,国家调整供电价格。据最新价格监测显示,6月我市电煤折算成标煤(7000大卡/千克)平均成交价格为1049.6元/吨,比5月上涨了62.3元/吨,涨幅为6.3%。由于受暴雨影响水运受阻,周边区、县(市)煤炭价格出现明显上涨,特别是富阳市电煤成交价格高达1428元,环比涨幅达30.8%。从2007年8月份起,我市电煤价格已连续10个月出现上涨,从745.8元/吨上涨到目前的1049.6元/吨,累计涨幅高达40.7%,给发电、供热企业形成较大的成本压力。随着夏季用电高峰的来临,保供压力日渐增大。国家发改委出台了电价调整方案,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分钱,平均涨幅4.7%,其中对居民生活用电和农业生产、化肥生产用电价格未作调整,同时对发电用煤价格实行临时价格干预,即对发电用煤价格主要采取最高限价的干预措施,要求全国煤炭生产企业供发电用煤,包括重点合同电煤和非重点合同电煤,其出矿价(车板价)均以2008年6月19日实际结算价格为最高限价,临时价格干预期间,煤炭生产企业供发电用煤出矿价(车板价)一律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为稳定非重点合同电煤的市场销售价格,价格主管部门要采取限定差价率等措施来控制流通环节费用,同时要求煤炭生产企业保障电煤供应;组织开展全国煤炭价格大检查,重点查处违反政府限价、擅自提高价格的行为。
钢材价格出现回落。4、5月我市钢材价格明显上涨,6月钢材价格出现回落。目前每吨螺纹钢(Φ12mm)、线材(普通Φ6.5mm)、热轧中厚板(6mm)市场成交价每吨分别为5520元、5800元、6900元,分别较月初下跌了4.3%、6.5%、4.2%。
二、上半年价格形势和年内价格走势预测
今年以来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持续攀升,1-5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升6.9%,低于全省0.7个百分点,居全省第6位,低于全国1.4个百分点,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居26位。其中,各月消费价格指数分别上涨了5.3%、7.0%、7.4%、7.3%、7.3%,指数持续在高位运行,价格形势比较严峻。一是食品价格特别是猪肉、食用油涨势明显。1-5月我市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9%,食品类价格上涨推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5.6个百分点,约占涨价因素的80%。二是去年涨价的翘尾因素影响是推动今年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主要因素。在今年6.9%的价格涨幅中,我们分析翘尾因素约占4.4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占2.5个百分点。三是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传导和企业成本推动的因素逐渐显现。1-5月我市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上涨6.5%,其中各月分别上涨了4.9%、5.4%、6.4%、7.8%、7.9%,年内涨幅连续呈现扩大趋势,屡创近年来新高。国际主要大宗商品原油、铁矿石、煤炭、粮食等价格持续在高位运行是上涨的主要动力,国内能源行业受煤炭产能、交通运输约束和汶川地震造成对建材等生产资料的短期需求冲击,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工业品出厂价格的上涨。考虑到大宗商品价格走势以及大宗商品国内外价差的约束,成本推动型通货膨胀压力较大。1-5月我市全部原材料购进价格指数上涨了11.4%,其中,化工原料类、燃料动力类和钢材价格分别上涨了14.4%、19.1%、21.8%,企业原材料购进价格的上涨表明企业直接生产成本的压力较大,价格总水平的上涨有较强的支撑力量,涨价具有一定的钢性,涨价的压力会逐渐向下游产品传导。
我们分析,6月受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蔬菜的涨幅较大,成品油价格也进行了调整,预计新涨价因素有扩大迹象,本月又是承接去年涨价滞后影响较大的月份,预计去年的翘尾因素对6月指数的影响达4个百分点,预计六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仍会在高位运行,初步估测在7.5%左右,预计上半年平均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约在7%左右。随着翘尾因素减弱,预计下半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会有所回落,全年的价格运行总体呈现前高后低的走势。
三、确保实现全年价格调控目标的对策与建议
下半年我市面临的价格形势将更为严峻和复杂,实现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调控目标难度很大,根据市委常委会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我市今年要确保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针对价格调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进行了研究分析,进一步细化落实措施,确保全年价格调控目标的实现。
1、严格控制成品油、电力价格调整连锁反应,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国家提高成品油价格、公布电力价格调整方案后,为确保各项调价措施顺利实施,把连锁反应控制在最低程度,保持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严格控制政府提价项目出台。在“两个机制”没有出台前不出台任何政府调价项目,“两个机制”建立后,也要按照政府调价项目计划管理的要求,本着“从严、适时、稳妥、择重、衔接”的原则,选择时机,认真测算政府提价项目对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和群众生活的影响,充分考虑各方面承受能力,在确保实现全年价格调控目标的前提下稳妥实施。重申今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以及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一律不得提高;医疗服务价格要保持稳定;地方管理的供气、供水等公用事业价格从严控制,防止产生叠加因素推动价格过快上涨。
2、妥善安排群众生活,尽快出台群众生活补贴联动机制。根据市委常委会要求,在认真测算分析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完善物价上涨与群众生活补贴的动态联动机制,以现有低保户、困难户、企业退休人员等补贴对象为基础,科学界定启动点和实施联动的补贴额,明确补贴资金的来源和发放渠道,增强补贴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使我市物价补贴工作走上规范化、正常化运行的轨道。
3、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重点加强对粮、油、肉、蛋、菜、石油液化气等生活必需品和农资、钢材、石油、煤炭、商品房等重要商品的价格监测工作,敏锐捕捉价格变化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完善价格应急预案制度,确保价格异常波动在第一时间发现,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控制向更大范围传导,在第一时间上报有关信息,在第一时间对外说明情况,引导舆论安定人心。继续落实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稳定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年初我市对15家批发、零售企业经营的5大类重要商品实行调价备案制度,从上半年执行的情况来看,我市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落实情况普遍较好,为稳定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做好调价备案工作,不随意解除。继续落实民生商品价格信息公开制度,营造公开、公平、规范、有序的良性市场价格环境。4月底,物价局选取19家大型商场、超市和连锁商店,采集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用品和耐用消费品价格,通过《杭州日报》等媒体定期发布,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方便消费者“货比三家”,对规范价格行为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目前,已将其申报为2008年度的创新目标,并得到市考评办批准,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民生商品价格信息公开制度。
4、强化市场和价格监督检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强化市场和价格监督检查,积极运用告诫、提醒、行政协调等多种方式,严厉打击经营者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维护价格稳定。近期将认真贯彻落实成品油价格调整和电力价格调整方案,严格控制连锁反应,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加强针对外来务工人员“黑心电价”问题的专项整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5、把扶持农业生产、保障供应作为稳定物价的基础工作。充分发挥价格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积极扶持发展农业生产,保证市场主副食品供应。一是认真落实扶持农业生产的各项价费优惠政策,营造有利于发展农业的价费环境;二是认真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保护价政策,确保粮食价格稳定;三是切实稳定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价格,遏制农资价格上涨;四是提供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消除农产品价格信息不对称,引导农民科学种植,提高农业经济效益。
6、加强价格宣传和舆论引导,稳定群众心理预期。广泛宣传政府在发展生产、保障供应、稳定物价以及关注低收入群体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增强人民群众对稳定市场的信心,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切实加强对媒体宣传报道的监管工作,严禁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综合处、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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