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2008年5月价格动态分析报告
综合处
 

 

 

受物价上涨的预期以及四川汶川大地震等诸多因素影响,5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继续高位运行。钢材、成品油等生产资料价格明显上涨,对消费市场价格的推动作用不容忽视;个别政府定价项目价格矛盾亟需疏导,价格形势十分严峻,控制物价过快上涨的任务非常艰巨。

从价格监测情况看,在列入监测的450种商品价格和收费中,与上月相比,价格上升的有74种,占监测总数的16.4%;价格下降的有36种,占监测总数的8.0%,主要监测商品价格继续维持升多降少格局。本月经济运行中价格矛盾突出的商品是:

大米批发价格先升后稳。本月初,受国际粮价上涨影响,以及部分新闻媒体的过度宣传,社会出现粮价即将上扬的预期,并在批发市场上率先上涨。据统计,5月份,市区粮油批发市场江苏大米平均批发价为(每千克,下同)3.13元,较上月上涨7.2%;安徽大米平均批发价为2.90元,上涨7.4%;东北大米平均批发价为3.14元,上涨4.7%。从零售市场监测情况看,由于大米是国家实行临时价格干预的商品,在各级物价部门严格监管之下,市场零售价格总体保持稳定,学校、宾馆(饭店)、食堂等大宗交易的粮食价格基本未动。若批发环节粮食价格不出现回落,则随着零售环节库存耗尽,市场零售价格会出现一定幅度上扬。

成品油特别是柴油供应偏紧。近期国际石油价格持续在130美元高位上盘整,造成国内成品油批发价格出现全面上涨,特别是计划外柴油购进价格上涨较快,成品油批零价格倒挂现象有所加剧,市场供应呈现偏紧态势,成品油经营企业保供压力较大。据统计,目前每吨柴油批零价格倒挂超过1000元,各标号汽油每吨批零价格倒挂350元左右。

液化气购进价格上涨较快。在持续稳定2个月之后,受成品油价格上涨的拉动影响,生产厂家逐步调高液化气出厂价格。据统计,目前镇海炼化公司液化石油气挂牌供应价格为每吨7050元,较上月上涨13.5%;与价格上涨之初的3月份相比,累计涨幅接近30%。从零售环节看,市区主要经营点居民瓶装液化气零售价格每瓶(14.5公斤)为97元,价格保持稳定。但目前省内多数市(地)瓶装液化气零售价格每瓶(14.5公斤)已突破百元,个别区、县每瓶零售价格已达120元。杭州地区各区、县(市)液化气平均零售价也超过百元。受地区之间比价效应影响,进一步加大了我市稳定液化气价格的难度。

钢格价格涨幅较大。受铁矿石、焦炭、运输费用等成本不断攀升、部分钢厂出厂价格继续上调、季节性消费需求旺盛以及库存有所减少、国际钢材市场价格大幅上涨等因素的影响,5月份我市钢材价格呈现不断攀升的走势。这是继今年2月下旬钢材价格大幅上涨以来的第二次大规模上涨。短短数月连续两次全面大幅上涨,累计涨幅超过30%,这在近年极为罕见。据统计,目前市区螺纹钢(12Q235)、线材(普线6.5Q235)平均成交价格分别为5570/吨、6050/吨,环比分别上涨了8.8%13.1%

我们判断,随着时间的推移,地震灾害的滞后影响会逐渐显现,并且钢材、成品油等基础产品价格上涨,会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价格的上涨,预计新涨价因素有继续扩大迹象;同时,上半年又是承接去年涨价滞后影响较大的时段。预计5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会处于较高状态,初步估测有可能会达7.5%的水平。

从居民消费价格运行情况看,今年稳定物价的任务十分繁重和艰巨。为稳定社会、稳定人心,确保我市物价基本稳定,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对抗震救灾物资的监管,为满足灾区需要做出贡献。一是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指导企业调整生产结构,增加帐篷和过渡安置房的原材料生产;帮助企业及时处理资源供应、运输、生产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相关原材料供应,坚决完成中央下达的生产任务。二是落实国家出台的对帐篷、过渡安置房等物资的运输,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三是尽快研究并出台减费优惠政策,切实减轻生产救灾物资企业的费用负担。对承担国家救灾指令性任务的生产企业,3个月内行政事业性收费予以减免;因满负荷生产所需超计划用水、用电、用热、用气的,在3个月内不实行超量加价付费政策,仍按基础标准按实付费。四是对本市生产销往灾区的矿泉水、纯净水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倡导生产企业维持原来价格销售,不能擅自提价销售。

(二)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要重点加强对粮、油、肉、蛋、菜、石油液化气等生活必需品和农资、钢材、石油、煤炭、商品房等重要商品的价格监测分析工作,敏锐捕捉价格变化中的苗头性、倾向性和趋势性问题。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确保价格异常波动在第一时间发现,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控制向更大范围传导,在第一时间上报有关信息,在第一时间对外说明情况,引导舆论,安定人心。

(三)加强市场和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一要继续执行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加强对关系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的生产经营成本调查,指导和规范企业的定价行为,把好调价备案关口,控制价格的不合理上涨。对未列入价格干预范围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也要进行必要的监管。因成本增加确需调整价格的,要劝导企业避开敏感时段,合理把握调价幅度。对超过成本增加幅度涨价的行为,要予以劝诫。二要强化市场和价格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强化市场和价格监督检查,积极运用告诫、提醒、政策宣讲、行政协调等多种方式,创新对放开商品的价格监管方式,严厉打击经营者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变相涨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维护价格稳定。三要建立民生商品价格信息公开制度。在市区选取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大型商场、超市和连锁经营商店,采集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米、面、油、日用品和耐用消费品价格,开展价格信息公开活动。通过媒体定期发布价格信息,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方便消费者“货比三家”,努力营造公开、公平、规范、有序的良性市场价格环境。

(四)加强政府调价项目计划管理,稳定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按照国家和省里部署要求,实施政府调价项目计划管理,按照“从严、适时、稳妥、择重、衔接”的原则,充分了解各方面承受能力,认真测算政府提价项目出台对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影响,妥善安排政府调价项目,稳定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今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以及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一律不得提高;医疗服务价格要保持稳定;地方管理的供气、供水等公用事业价格,近期不作调整,组织实施公交票价季节性降价和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降价政策。

(五)妥善安排群众生活,努力减缓物价上涨对群众生活压力。一是建立和完善低收入群体物价动态补贴联动机制由于资源环境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步伐加快,涉及群众基本生活的公用事业价格逐步提高,加上20075月以来的食品价格大幅度上涨,群众生活支出较大。建议市物价、民政、劳动、财政、统计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逐月编制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定期测算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程度,建立物价上涨与低收入群众动态补贴的联动机制,使我市的物价生活补贴工作走上规范化、正常化运行的轨道,使困难家庭收入增长赶上CPI上涨,提高补贴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确保这一群体生活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并随经济发展逐步改善。二是适时增加职工收入,减缓物价持续上涨对群众生活压力我市多年来经济保持高速发展势头,财政收入快速增加,企业效益普遍较好,为此,建议市委市政府在条件许可时增加职工收入,减缓价格上涨对群众的生活压力,使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稳步改善和提高

(六)加强价格宣传和舆论引导,稳定群众心理预期。认真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做好当前价格形势宣传报道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社会舆论的引导,增强人民群众对稳定市场的信心,正确引导市场预期。要广泛宣传政府在发展生产、保障供应、稳定物价,以及关注低收入群体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宣传企业自觉遵守价格法律、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突出事例。要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媒体宣传报道的监管工作,严禁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严禁过度渲染和炒作价格上涨话题,引导群众理性看待物价上涨,疏解群众情绪,取得社会各方面理解和支持,促进社会稳定。

 

 

 

(杭州市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

 
  [返回首页]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附件:

相关链接:
版权所有: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议IE5.5、1024x768浏览效果 浙ICP备05064268
主办: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杭州环城北路318号19楼 邮编:310026 电话:0571-85251907
建设管理、技术支持:杭州市信息中心 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318号3楼机房 电话:0571-85250305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