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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土地储备项目审批
 

办理事项:  政府土地储备项目立项

主办处室:  固定资产投资处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申报对象:  市土地储备中心

必备资料:  1、立项申报文件(一式三份);

2、市政府有关同意土地储备的文件;

3、相关的规划地块控制指标依据;

4、其他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处室办理→窗口发件

 

 
  [返回首页]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发布日期: 2006-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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