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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办理事项: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主办处室: 固定资产投资处(窗口)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申报对象: 项目建设单位

必备资料: 1、备案申报文件;(文件要素:建设理由、项目业主、建设内容、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估算投资、资金来源等)

2、备案申请表;(窗口领取或网上下载)

3、项目业主需出具工商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等证明其身份的有效文件以及企业董事会决议;

4、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需提供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西湖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按《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执行;

6、利用撤村建居10%留用地指标项目以及10%开发性用地指标项目以及重点工程拆复建项目,需提供市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指标卡或意见;

7、加油站建设项目需提供省、市有关部门前置审批依据;

8、市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应附有其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9、其他按有关规定需提供的资料。

办理程序: 窗口办理→窗口发件

 

 
  [返回首页]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发布日期: 2006-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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