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理机构:市行政服务中心发展改革委窗口
项目类型:行政许可事项
联系人:(市行政服务中心发展改革委窗口)
联系电话:(0571)85085088
服务对象:个人和企业(组织)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
设立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申报条件: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2、符合国家和省、市工程建设的标准、规范(包括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符合项目批准或核准文件
材料明细:1、初步设计文本 2、国土资源、环保、规划等专项意见 3、资金来源证明 结果查询:http://www.investhz.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