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与空间开发相结合研究
 

《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自1996年编制并坚持每年修订发布,已成为我市加强和改善经济调节、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重要手段,在合理引导社会投资、鼓励和支持发展先进生产能力,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看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上海、深圳等市相比,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缺少产业布局导向,产业导向在空间上落实不够。因此,在科学发展观和实施“十一五”规划的背景下,加强产业发展导向与空间开发战略结合是十分必要的,也是迫切需要的。

一、产业导向与空间开发相结合的必要性

(一)我市产业布局现状及问题

“十五”以来,我市尤其是中心城市的产业空间布局调整成效明显。以农业园区、农业基地为载体的特色农业、效益农业迅速兴起,现代都市农业格局初步形成;随着大型工业区规划和建设,工业企业大量从主城区迁出,加快向开发区集中,国家和省级开发区、工业功能区已成为我市工业发展主要空间载体;在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下,主城区以钱江新城、商贸特色街、软件园、创意产业园为标志的现代服务业空间形态逐步形成。我市产业空间布局,正由分散无序向集聚有序转变。但是,我市产业空间布局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比如:随着国家对开发区实行整顿和近年来实行的包括严格的土地调控在内的宏观调控,使我市产业发展空间制约矛盾日益突出;受现行财政体制等制约,市区工业企业搬迁困难重重,工业布局调整的体制性障碍比较明显;老城区人口和建筑密度持续增加,现代服务业、新兴都市型工业发展缺乏合适空间;副城、组团的产业布局,还缺乏清晰、明确的发展规划指导;五县(市)对已给钱塘江水源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产业及企业调整进度缓慢等等。这些矛盾和问题有待于进一步协调解决,包括制定一个清晰明确的产业空间布局导向。

(二)“十一五”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新要求

国家、省和我市“十一五”规划纲要均提出,要进一步强化规划的空间指导,开展主体功能区划工作,逐步形成功能定位清晰、发展导向明确、开发秩序规范、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区域开发格局。200512月,国务院发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明确指出,要“从区域发展的总体战略布局出发,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实行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等有区别的区域产业布局”。可见,“十一五”规划和新时期产业结构调整都要求在产业空间布局上要有新的更大突破。产业导向是规划的延伸、深化和落实,在产业导向中逐步增加产业空间布局内容,是“十一五”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提出的更新更好的要求。

(三) 产业导向工作的新要求

从近几年我市产业导向目录修编工作来看,市有关部门多次提出要在产业导向目录上进一步增加有关产业空间布局的内容,以指导各地项目的审批工作,有助于政府根据产业空间布局超前考虑和实施相应的基础设施以及环境保护措施。维护好生态环境,提高产业门槛,优化产业结构,从源头上遏制高能耗、高水耗、高污染的项目投产上马,特别是在生态环境敏感区域上马;各县(市)也表现出希望市里在产业导向上对各地实行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政策的愿望。

(四)国内城市的经验借鉴

《上海工业产业导向及布局指南》由序言、产业导向和产业布局三大部分组成,从五个方面上海市工业投资的布局提供了导向性意见。《深圳市产业导向目录(20032004年)》由序言、产业导向和区域与政策指导三个部分组成,也对区域产业布局提出指导意见。有了明确清晰的产业布局导向,有助于引导投资者进行理性投资,有助于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合理的产业空间布局。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产业导向与空间开发相结合的指导思想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统筹区域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产业优化布局,合理配置空间资源,推进产业协调健康发展。

(二)主要原则

1.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立足市域范围审视产业布局问题,统筹主城与副城、组团,统筹老城区与萧山、余杭,统筹市区与五县(市),立足当前,谋划长远,突出重点发展区域的导向和按法律法规确定禁止开发区域的导向。

2.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对全市产业空间布局,要通过规划形成共识,循序渐进明确产业空间布局。对现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已有阐述的予以明确;对尚未明确但认为是重点和迫切需要明确的通过研究抓紧给予明确;对其他尚未明确且还没有迫切需要的,留待今后产业导向目录修编中逐步增加内容。

3.导向和约束相结合。坚持市场调节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一般性领域、行业应主要由市场发挥资源配置主导作用,政府采取引导。在森林资源密集地区、江河水系源头地区、生态环境脆弱地区以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流域和地区,必须采取约束性手段对产业布局实行强制管理。

4.体现主体功能区划要求。主体功能区划是“十一五”规划新提出的概念,它充分考虑了不同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体现了统筹生态功能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是安排产业空间布局的基础性前提和依据。制定产业空间布局导向必须充分体现主体功能区划的要求。

三、城市空间发展战略

城市空间开发战略是产业合理布局的重要前提。要引导产业布局,使之与城市空间发展的总体战略相吻合,并促进空间发展总体战略的实现。

()市域总体发展战略

我市“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形成“一域一圈两轴两带”的空间发展格局。“一域”就是全面融入长三角经济区;“一圈”就是构建杭州都市经济圈;“两轴”就是沿杭新景(杭千)高速公路和杭徽高速公路的城市(中心镇)发展轴;“两带”就是沿钱塘江流域和苕溪流域的两条生态保护带。

都市圈的核心圈层,应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一方面以建设现代服务业为载体,大力发展商业商务、科技创新、投融资、现代物流、国际会展和休闲旅游等中心,全面提升杭州作为长江三角洲南翼中心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加强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合作,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另一方面要增大对周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强化辐射轴线功能,向紧密圈层和影响圈层输出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等。核心圈层中的中心城市主要实施多核心网络化的开发模式,引导城市功能、空间从单核心城市走向多核心城市。

紧密圈层的临安、富阳部分,是主城旅游和居住等职能疏解的重要地区,为避免成为中心城市的“边缘地带”,应实施“新都市主义”的开发模式,作为杭州大都市核心圈层的卫星城。核心圈层与紧密圈层要形成一种紧密的分工协作关系,在主城区功能和用地向外辐射拓展过程中,形成功能和空间联合体:如“余杭+临安”、“转塘+受降、富阳”。

影响圈的产业发展由地方工业化(块状经济和园区)和中心城市辐射相结合,由资源依存产业和环境依存产业互补,对传统产业改造与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并重。对影响圈,中心城市应给予更多关心支持,使该地市场主体处于与发达地区大致相同的起跑线上。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发展都市农业、旅游业、有选择地发展无污染工业,壮大特色产业;积极发展商贸服务、公共服务业。影响圈位于钱塘江、富春江上游,以山地丘陵为主,生态环境较脆弱,要特别重视生态保护和环境综合治理。一方面促进经济地域系统的协调发展,另一方面也为市域社会、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杭新景高速公路沿线包括富阳、桐庐、建德、淳安四个县(市)。这一轴线城镇发展应结合“两江一湖”国家级风景区建设,推进县市政府所在城市的发展。增强其经济发展极作用,完善新登、富春江、乾潭、寿昌、梅城等中心镇的建设;引导城乡居民点合理集聚,促进城镇集聚发展,避免城镇沿轴线无序蔓延,使之成为杭州中心城市向西部发展轴中的重要节点。

杭徽高速公路沿线包括了临安市,是我市和安徽皖南经济交流的重要通道和走廊,同时也是安徽和杭州两地生态旅游交通大动脉,是临安市城镇分布最集中的地带。这一轴线城镇发展应充分利用生态环境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工业、绿色制造业和生态旅游经济。

(二)构筑市域网络化大都市

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我市要以市区为中心、县城为依托、中心镇为基础,加强功能分工与合作,构筑“多中心互动、多层次互补、多空间拓展”的市域网络化大都市。

网络化大都市的城镇体系功能布局的总体构想是:疏散主城区的部分生产功能,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完善副城和组团的生产和生活服务功能,强化县(市)城和中心镇的城市功能,以多中心、多层次的网络状结构为导向,形成“中心城市(包括一主三副六组团)+中等城市(县、市城)+小城市(中心镇)”、“多中心互动、多层次互补、多空间拓展”网状结构形态,发挥中心城市对县(市)城和中心镇的辐射带动作用,增强各个县(市)城和中心镇的吸纳与辐射功能,促进区域和城乡互动协调发展。

市区(中心城市)是核心,担负辐射带动功能,实施多核心网络化的开发模式,引导城市功能、空间从单核心城市走向多核心城市。县(市)域中心城市应该成为县(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依托,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分析定位城市功能和规模,合理利用安排城市和产业空间,积极利用产业功能区的优势,成为县(市)域发展的核心。小城镇经济实力偏弱、规模偏小,对剩余劳动力缺乏吸引力,是当前城市化进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积极探索有效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突出重点,把中心镇培养成为承上启下的城市化桥梁和纽带,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依托。

(三)“一主三副六组团”的城市主框架

2001年,随着行政区划调整,我市开展了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规划提出,中心城区按照“东动西静南新北秀中兴”城市新格局要求,形成“一主三副六组团”城市框架,加快“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

优化提升主城功能。依托主城各个区块的特色优势,发展和培育城市的主导功能,重点建设以钱江新城为主体的中央商务区,启动钱江世纪城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以武林商圈为核心的商业商务区,以湖滨、吴山、南山路区块为核心的旅游休闲商务区;建设以浙江大学及大学科技园、高新开发区、老文教区为主体的城西创新创业带。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中心城市的服务功能;构筑区域创新体系,提升创新创业功能;发展省会经济、总部经济和面向企业的各类咨询机构,提升管理决策功能;推进旅游业国际化,积极发展休闲产业,提升旅游休闲功能。

合力推进副城建设。实施以大都市新中心为核心、以“三副六组团”建设为重点的“新城区建设”工程。以现代科技城和远景商务中心为目标,建设江南副城;以现代加工制造业为主的综合性工业城为目标,建设临平副城;以国际先进制造业基地、新世纪大学城和花园式生态型城市副中心为目标,建设下沙副城。加快三个副城的市政、公共中心、居住区、商业街、医院、中小学校、文化、体育等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环境,成为集先进制造业基地、高教功能区、物流园区、生活居住区为一体的现代化城市副中心。

加快六个组团建设。义蓬、瓜沥、临浦、塘栖、余杭和良渚六个组团,要按照生产、生活、生态相对独立、功能互补、互为支撑的组团式布局要求,深化发展规划,加快城市配套设施建设,加速形成与主城、副城之间的快速交通联系;创新六大组团管理体制,合理调整组团内镇乡行政区划,扩大组团内中心镇的经济、社会和城镇建设的管理权限,使六个组团逐步发展成为生活功能较为齐全、产业发展较有特色、生态环境较为优美的城市新区。

四、市域主体功能区划

主体功能区划是基于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等,统筹考虑生态功能和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将特定区域确定为特定主体功能定位类型的空间单元的过程。这是我国在区域发展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举措,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一个新思路、新举措,对于缩小区域差距,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主体功能区划为产业布局导向制定提供了新的思路、新的依据。

根据国家、省对开展主体功能区划工作的要求和原则,结合我市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初步划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大主体功能区划。

(一)优化开发区域

主要是主城区。主要任务是按照“两疏散、三集中”的总体要求,实行“退二进三”,推进工业向江东工业区、临江工业区、临平工业区、钱江经济开发区集中,人口适度向新居住区和副城、组团转移;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重现杭州古城风貌;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人文建设,提升城市品位。

(二)重点开发区域

主要包括市区的钱江新城、江南副城、临平副城、下沙副城和江东工业区、临江工业区、临平工业区、钱江经济开发区和五县(市)的省级开发区、工业功能区块等。主要任务是高起点规划与建设,承接国际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转移,发展前景广阔的新兴产业,加快人口集聚,形成新兴城区。

(三)限制开发区域

主要包括森林资源密集地区、江河水系源头地区、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等。主要任务是强化生态保护与环境整治,引导人口向重点开发区和优化开发区转移,选择条件好的中心镇进行集约开发。

(四)禁止开发区域

主要包括西湖国家风景名胜区、千岛湖国家风景名胜区核心保护区、各类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国家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历史文化遗迹核心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主要任务是依据法律、法规实行强制性保护,严禁各类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

?       部分限制开发区域及发展方向

——限制开发区域:主要包括瑞晶洞生态旅游区、湍口温泉生态游览区、昌化溪竹筏漂流旅游区、钱王故里风情游览区、玲珑山自然风光旅游区、良渚历史文化旅游区、径山佛茶文化旅游区、西溪风景区、龙坞风景区、碧云景区、桐君山景区、七里泷景区、严东关景区、灵栖洞景区、大慈岩景区等。

——发展方向:以充分保护自然生态景观和历史文化遗存为首要目标,在此基础上可适度、集约进行开发,因地制宜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特色产业。

?       禁止开发区域

——国家风景名胜区:共2个。西湖国家风景名胜区、千岛湖国家风景名胜区核心保护区。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共2个。清凉峰国家自然保护区、天目山国家自然保护区。

——省级自然保护区:共18个。梅花鹿自然保护区、禾木坞浪广岭野生梅花鹿自然保护小区、上溪华东黄杉自然保护小区、合溪源领春木自然保护小区、桐坑南方红豆杉自然保护小区、英公水库天然常绿阔叶林自然保护小区、鸬鸟红桃山自然保护小区、龙门山森林植被自然保护小区、建德林场风景林自然保护小区、铜官自然景观自然保护小区、建德林场木兰园自然保护小区、新安江江南自然保护小区、金子尖猕猴自然保护小区、白马石山后鬃羚自然保护小区、白马官川香果树自然保护小区、千亩田高山湿地自然保护小区、龙门里楠木植物群落自然保护小区、於潜天然常绿阔叶林自然保护小区。

——国家级森林公园:共5个。大奇山国家森林公园、富春江国家森林公园、青山湖国家森林公园、午潮山国家森林公园、千岛湖国家森林公园核心地区。

——省级森林公园:共6个。东明山省级森林公园、黄公望省级森林公园、贤明山省级森林公园、龙门省级森林公园、瑶琳省级森林公园、新安江省级森林公园。

下一步要继续深化我市主体功能区划,明确主体功能区的管理要求,制定保障主体功能区划实施的差别化区域开发政策,包括财政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土地政策、人口管理政策、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政策等,切实保障区域主体功能区划定位的实现,使主体功能区划成为提高空间资源配置总体效率的重要依据,逐步形成功能定位清晰、发展导向明确、开发秩序规范、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区域开发格局。

五、产业空间布局导向

今后,要按照产业导向与空间开发相结合的指原则,依据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划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产业空间布局导向。

(一)产业总体布局要求

从区域发展的总体战略布局出发,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实行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等有区别的区域产业布局。

农业区域布局。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完善“城市、平原、山区”三大农业圈层,建设一批农业产业带,促进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进一步集聚。

工业区域布局。进一步推动工业企业向开发区、工业功能区集中;依托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江东、临江、临平、钱江四大工业区,建设我市东部先进制造业基地,构建环杭州湾产业带核心区。打造城西科技创新区、下沙科技创新区、滨江科技创新区,努力构建环杭州湾产业带和我省的科技创新核心区。

现代服务业布局。形成旅游休闲功能区、中心城区综合功能区、物流功能区、生产性服务功能区和南阳空港区等五大功能区。

都市工业布局。市区重点发展高技术产业和都市型工业、面向工业的生产性服务业,形成“以块为主、点块结合”的布局。绕城公路以内的老城区工业区块,根据城市规划,因地制宜调整生产布局,利用部分原有搬迁企业厂房,建设若干无污染、有特色的都市工业及相关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加强五县()省级开发区和特色城镇工业功能区建设。

重点保护区布局。在森林资源密集地区、江河水系源头地区、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等区域强化生态保护与整治,引导人口和产业向重点开发区和优化开发区转移。在西湖国家风景名胜区、千岛湖国家风景名胜区核心保护区、各类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国家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历史文化遗迹核心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依据法律、法规实行强制性保护,严禁各类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

(二)重点开发区域及功能定位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信息技术产业和生物技术产业为主导、产学研一体化的国际性先进制造业基地、新世纪大学城,花园式、生态型副城。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成科学发展的示范区、现代制造业集聚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先行区,重点发展软件服务业、数控机床制造业和汽车电子加工业,积极发展都市型产业和高附加值服务业。

——杭州江东工业园区:以高附加值特色产业为主体,兼具教育、居住、物流等功能的大型花园式、生态型的综合性工业新城。

——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杭州先进制造业基地的特色产业区块,重点发展机电一体化、纺织、服装、印染和精细化工等产业。

——余杭经济开发区(临平工业区):以都市型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现代加工制造业为主导,生产与生活相对平衡的生态化、园林化的综合性工业城。

——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创业园、先进制造业基地,园林式、都市型现代工业园区。

(三)优化开发区域及功能定位

1、主城。主城是集中体现杭州中心城市功能的核心区域。要优化主城的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快疏散主城的传统生产功能,强化信息服务、创业服务、文化教育、商贸旅游等服务功能,进一步强化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地位。主要依托西湖风景名胜区、之江旅游度假区、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等,发展旅游休闲产业;依托商务区和特色商务区块,重点发展设计创意、金融保险、物流、咨询服务、现代中介等生产性服务业,增强杭州作为省会城市和长江三角洲重要中心城市的现代服务中心功能和产业优势;依托“两港五区”,构筑杭州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环杭州湾产业带的创新创业高地。

2、江南副城。依托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发展以信息微电子、电子通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医药、新材料、计算机应用、软件和集成电路等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环保型纺织、服装生产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

3、临平副城。依托余杭经济开发区和钱江经济开发区,形成大型综合性工业基地,重点发展能耗低、水耗小、技术先进的产业(主要为高档家纺产品、服装、包装印刷等产业),以及相配套的服务项目。

4、下沙副城。依托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形成大型高新科技产业化基地和现代化工业生产基地,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型材料、纺织化纤、机电设备、轻工食品、无污染的精细化工、家用电器等产业,以及相配套的研发、质检、物流等生产服务项目。

5、临浦组团。重点发展科技产业化项目、传统产业改造项目(包括主城退出的第二产业)及相配套的服务设施建设。

6、瓜沥组团。重点发展轻纺工业、服装加工业、机械制造、建材家具等产业和航空港型、陆路枢纽型物流中心,以及相配套的服务设施建设。

7、义蓬组团。该组团是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未来发展空间,也是杭州市东部大型综合性工业发展基地。重点发展电子电器、机械制造、医药生产、精细化工、高档纺织品和服装、轻工食品等产业,以及相配套的服务设施建设。

8、塘栖组团。主要发展城市北部的休闲旅游和为临平工业区配套服务的功能。

9、余杭组团。杭州近郊住宅区和高教科研基地,利用优美的环境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发展教育科研和休闲度假。

10、良渚组团。以良渚遗址保护区、国家遗址公园为核心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以未来仓前高教功能区为核心,发展高教、科研和创新创业。

(四)部分限制发展区域及产业

1、西湖、富春江—新安江—千岛湖、西天目等国家确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外围保护地带新上工业、农业养殖项目和其他有污染性的项目。

2、非工业园区新上有污染的工业项目。

3、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内的建设项目。

4水环境功能区目标为Ⅲ类的流域上游、中游地区,从严控制新建化工、农药、合成制药、味精、造纸、制革、印染、电镀等项目。

5、萧山南阳化工园区、余杭苕溪流域、临安青山湖上游锦溪流域、建德市化工项目、桐庐县钟山石材加工项目。

(五)部分区域禁止发展

1、萧山区东片印染和染化工业区的印染、农药、合成制药、染料、合成化工等项目。(除省批准的重点项目外)

2、富阳市各类造纸项目。(除省批准的重点项目外)

3、水环境功能区目标为Ⅰ、Ⅱ类的流域上游(含支流,下同)以及饮用水供水水库的蓄水区,禁止新建化工、农药、医药、味精、酒精、造纸、制革、印染、电镀等项目。

4、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改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一切建设项目;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及其它生态敏感区内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以淘汰等量产能为前置条件。

5、在城镇建成区的非工业区块内新建、扩建、改建产生噪声、烟尘、粉尘、恶臭和有毒气体以及污水无法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的项目。

6在西湖、钱塘江(三桥以上)—富春江—新安江—千岛湖、青山湖、苕溪、西天目、清凉峰等国家确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良渚文化遗址保护区,西溪湿地保护区内建设与保护区无关的项目;其外围保护地带建设印染、漂染、化工、农药、染料、金属表面处理、电镀、电解、冶炼、蓄电池、碱法造纸、废旧机械产品翻新、砖、瓦、制()革、废旧物资和工业废物的处理、有毒有害工业废物的收集和处理、大型畜禽繁育、养殖场等项目。

7、居民居住区、文教区建设工业和其他有污染的项目。

8、在政府确定的“禁养区”内建设畜禽繁育、养殖场。

9、设在风景名胜区及外围保护地带内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危害安全、妨碍游览的工程项目和设施,储存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仓库、堆场。

10、西湖风景名胜区内新建、扩建工厂、宾馆、招待所、别墅、度假村、培训中心、大型文化娱乐设施、医院、疗()养机构,新建、改建、扩建索道、缆车、大型体育设施和游乐设施、标志性建筑、住宅。

11、市区和县()的马路市场建设项目。

12、市区和影响市区环境质量的周边地区,钱塘江、富春江、新安江两岸,千岛湖四周,良渚文化保护区和其他旅游资源保护区内的矿山(含就地采挖粘土的砖瓦窑)及矿产品加工企业;国道、省道、旅游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露天矿山。

13、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的建设项目。

六、推进产业导向与空间开发相结合的措施和政策建议

(一)完善产业导向目录及制定相关规划

产业总体布局是一个地区生产力要素在空间上的有机组合,其合理与否,对一个地区的经济、社会和城市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首先,应进一步完善《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将产业空间布局导向内容整体纳入导向目录,增强导向目录作为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文件的指导性作用。其次,要整合现有各类产业规划和产业发展政策,形成完整系统的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子规划,内容涉及一、二、三产的各主要行业和各主要产业区块,加强规划对产业发展的全方位引导。

(二)深入开展主体功能区划

主体功能区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意义却十分重要,尤其对制定产业布局导向指导性很强。要深入做好主体功能区划工作,首先要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要求,在我市“十一五”规划纲要作初步划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主体功能区的划分,使之更符合我市不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实际。下一步要继续深化我市主体功能区划,明确主体功能区的管理要求,制定保障主体功能区划实施的差别化区域开发政策,包括财政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土地政策、人口管理政策、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政策等,切实保障区域主体功能区划定位的实现,使主体功能区划成为提高空间资源配置总体效率的重要依据,逐步形成功能定位清晰、发展导向明确、开发秩序规范、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区域开发格局。

(三)完善产业空间布局导向的各类政策

要加强产业政策与其他经济政策之间的协调配合。只有充分发挥产业政策、财政政策、土地政策、环保政策等经济政策之间的协调配合,发挥系统功能,对产业发展的引导调控才能取得实效。要重视专项产业政策与综合性产业政策之间的衔接和协调,合理运用土地、环保、金融、政府采购等组合政策,加强对产业布局的引导。比如,要加强产业发展规划与城市布局、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机结合,保证产业发展在空间和用地上的有效落实

(四)严格执行项目审批制度,引导产业合理布局

产业政策的实施不仅要依靠相关财政、税收、土地、环保等政策的配合施行,更关键要严格执行项目审批。尤其是对限制类、禁止类的项目和在特定区域限制、禁止发展的产业项目,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各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消防、工商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于产业布局的引导性意见,要切实制定相关鼓励、优惠政策,引导产业合理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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