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推进中心城区协调发展研究
发展规划处
 

改革开放以来,杭州作为浙江省的首位城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尤其是近年来,实施10大举措,实现萧山、余杭撤市设区,调整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滨江区、之江旅游度假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的管理体制,编制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总体规划和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顺利推进钱江新城建设,有力地加快了城市化进程。

经过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和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杭州市的经济总量、用地面积、人口规模等全面超过南京,成为长三角地区仅次于上海的第二大中心城市。与此同时,中心城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也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为“推进和谐创业,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基础。但是,由于中心城区涉及不同的行政管理主体,主城与副城之间及其各自内部组成部分之间,因责任主体不明或多头管理而开始出现一些不够协调的现象。因此,无论是从杭州大都市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还是从长三角城市带诸城市错位发展的要求看,杭州中心城区的协调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杭州中心城区的协调发展涉及到诸多问题,依据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路,针对中心城区发展中可能或已出现的关键问题,我们认为,中心城区的协调发展首先要优化外部环境——主动接轨上海,核心是要协调一主与三副,即如何使副城尽快顺利融入大杭州的经济、社会和文化。中心城区协调发展涉及到许多层次和许多领域,特别是钱江新城建设与老城区的协调、老城区和西湖保护的协调、“城中村”和“区中区”的协调、交通的畅通、古运河的开发与保护,协调好几方面的关系,对于保持杭州中心城区的完整性,推动整个大杭州的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此外,中心城区各组成区块存在产业趋同等现象,这也会影响中心城区的协调发展。为此,特就杭州中心城区协调发展的思路与对策,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优化杭州中心城区协调发展的外部环境——主动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

杭州中心城区特殊的区位条件,使它成为全国公路、铁路主枢纽和内河枢纽之一,上海向东南、大西南物流辐射的中转站,宁波—舟山港口的后方集疏运中心。在此得天独厚的条件下,杭州中心城区的协调发展,也可为杭州市属五县(市)乃至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的稳定、健康、快速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外部环境,对于以充分发挥杭州作为浙江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首位城市的特殊功能,带动全省地更加积极有效地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进一步增强自身的实力和对外影响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杭州中心城区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就要更多、更主动地接受上海国际大都市以及苏南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影响和辐射,充分利用上海的信息、人才、资本、市场和国际形象等资源,实现市场相通、体制相融、资源共享、交通互连、人才互通、产业共兴和互补,带动杭州中心城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杭州中心城区与上海是既有竞争,又有合作,必须建立合作主导下的竞争关系。杭州中心城区要在新一轮的竞争中,必须立足自身发展特色,借梯登高,借船出海,在更高层次上,全方位、宽领域、大范围地接轨上海。通过接轨上海,打造较高定位的“借力”平台,把内生型经济与外向型经济的发展结合起来,以内引外、以外促内,加速融入世界经济发展潮流,全面提升杭州中心城区的对内对外开放水平,以进一步巩固、提升其在长三角城市群中的实力和地位。

二、副城与主城的协调发展

20013月,萧山、余杭正式撤市设区,与下沙等建成区一道作为杭州的“三副”。经过3年多的磨合与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保持了良好的态势。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迄今为止两区尚未在思想认识、规划编制及管理、功能定位、产业布局、基础设施、行政体制等方面完全与主城相融合。为此,按照杭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规划共绘、交通共建、市场共享、产业共兴、资源共保”的要求,提出如下建议。

1、观念融合。观念融合是萧山、余杭融入杭州大都市的先决条件。两区要进一步树立全局观念,充分认识作为大都市强区的重要性,增进对主城区的认同感、亲近感、归属感;主城则要主动为两区提供种种便利,增进兄弟城区之间的相互理解和支持。杭州市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为两区的更快发展服务,简化审批与管理,强化服务与协调,以高效率的服务协同两区共同发展中心城区。

2、落实规划。今年,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已通过审批,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树立规划就是“法”、违“规”就是违“法”的观念,坚持依“规”办事。市级规划部门要加强监督与协调,中心城区所属各区都要着眼于规划落实。

3、明确功能。两区要依照杭州大都市发展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功能定位,调整产业布局,加快形成与主副城之间合理的功能分工与产业协作体系。萧山一方面要积极承担主城区生产服务功能的分流,包括制造业、会展业、技术创新、物流、休闲、信息服务等功能;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高科技产业和都市农业,力争建设现代化科技城和远景商务中心。余杭一方面要承担主城生活服务功能的分流,包括居住、商贸、旅游等;另一方面在加强自身的生态功能和文化功能的同时,努力建成以现代加工业为主的综合性工业城。

4、完善法规。鉴于两区的具体区情,杭州的一些行政法规暂时很难将两区统一纳入,致使两区的一些行政执法与主城脱节,无章可循或有章难循。为此,必须就此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办法;在以后出台新的适合“一主三副”的行政法规之前,可先出台相应指导意见,同时对两区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具体予以明确。

三、钱江新城建设与老城区的协调发展

钱江新城建设与老城保护相协调的核心,是处理好老城商业中心和预期的钱江新城CBD之间的关系:一是空间上延续,二是时间上错位,三是功能上互补。钱江新城是未来杭州市的中央商务区、政治中心,以发展国际性的会展、文化、休闲项目为主;老城的商业中心不仅要在近中期充分发挥中央商务区的作用,而且在新城建成之后,还要继续承担部分商务、旅游、商贸、会展中心的功能。

从现阶段提升城市竞争力和人民生活质量的目标出发,杭州必须规划建设一个能在短时间内形成规模,可承担CBD部分功能的区域。目前,武林商圈周边高楼林立,商贸繁荣,人气鼎盛,交通便利,集中了全市最大的商贸零售企业,是杭州集中、最为著名的“闹市区”和商业繁华区;商务用房建筑面积占整个区域建筑面积的比例、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占GDP的比重较高,武林商圈连同世贸中心周边区域,是“十一五”时期至2020年承担杭州中央商务区部分功能的较为理想的区域;随着商务发展、西湖文化广场建设以及周边旧城改造步伐的加快,其强势地位将更加巩固。同样,新湖滨由于多年的历史、文化沉淀以及近年来的西湖延伸工程,已集聚了相当的旅游、休闲、度假人气。因此,只要对武林商圈、世贸中心周边区域和新湖滨加以科学的规划,合理的调整,适当的动迁,并按照CBD的要求,对区块内的资源和要素进行有效整合,就可将这一区域打造成杭州现阶段可承担部分CBD(RBD)功能的区块。此举能够借助已有优势,弥补钱江新城建设的时间差,由武林商圈和新湖滨先承担杭州现阶段CBD(RBD)部分功能的空档,使其与钱江新城建设在时间和空间上衔接起来,以推动杭州中心城区经济的快速持续发展,并可成为杭州由“西湖时代”迈向“钱江时代”的一个跳板和增长极。

四、老城区和西湖保护的协调

杭州市老城区包括上城区和下城区,其中最能体现杭州历史文化名城性质的是老城区中的核心区块——东起环城东路、城站,西至环城西路、湖滨路、南山路,北起环城北路,南到万松岭路、吴山脚下、望江路,面积约为10.87平方千米的古城。历史文化名城的根基在于历史与文化,杭州作为国际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不能主要依靠钢筋混泥土文化,而只能以她美好的自然风光和历史文化沉淀来吸引各地游人。为此,在老城区与西湖的保护上可采取五点措施

1、保护制度化。老城区与西湖的保护应该权责分明,制定具体的保护办法、审批程序和法律责任,并采取“使用与保护、管理与责任相统一”的制度。一旦发生人为或自然破坏,“责任人”必须担负行政或法律责任。

2、保护奖励制。加大考核、奖惩的力度,定期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评比,把重大文物项目维护工作的好坏,作为评价、考核、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对于文物保护有功的单位、个人,应给予公开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3、保护科学化。为了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和民间人士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杭州市可及早成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以专家、政府职能部门领导为主,吸收少量市民参加,主要负责就杭州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评估、保护维修及文物管理等重大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4、建立文物档案馆。名城的保护必须依据详细的历史资料和广大市民的共同努力。建议建立杭州文物档案馆,此举一方面能够详细记载本市的每一件文物,另一方面可向市民宣传展示文物,普及文物知识。

5、设立专项基金。近年来,杭州市虽然对古城文物进行了抢救性维护,但是对所有的文物古迹进行全面整修,还缺乏充裕、稳定的资金渠道,“救火式”的保护终究不能真正作到有效的保护。因此,建议通过财政拨款、银行贷款、民间捐款等多种途径,设立文物保护专项基金。

五、促使交通顺畅的政策取向

杭州市中心城区的交通问题,归根结底主要由“路耗”和“时耗”引起,因此,我们认为,杭州中心城区的交通建设要坚持两方面的原则:一是满足当今中心城区社会经济发展对交通的需求;二是不能损害未来满足中心城区交通需求的能力及对中心城区资源(土地、能源等)的合理利用,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为了促进杭州中心城区的协调发展,交通的建设要与经济、社会、文化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相适应;尤其要考虑到中心城区布局(人口布局) 的调整,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交通快速、舒适的要求,为社会各阶层平等共享;要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而不能以环境污染与生态不平衡为代价;要发展绿色交通,加强交通的规划与管理,利用科学技术提高交通运输效率。为了建设杭州中心城区现代化、一体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要坚持以下原则:1)协调性原则,即处理好道路交通与土地使用质量之间的关系,交通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交通供需平衡关系,协调动态、静态交通的关系,市内交通与市外交通的关系。(2)有序性原则,使杭州中心城区的交通以有序、可控、高效的方式运转。(3)平衡性原则,即坚持土地混合利用规划建设布局模式,尽可能实现居住与就业地平衡,减少出行量;坚持城市功能区集群布局原则,尽可能减少无效交通的流量。

六、改造“城中村”的对策

“城中村”如何改造是政府和百姓共同关心,有关部门也颇感棘手的问题。总结目前改造“城中村”的做法,要特别注意防止将“城中村”改造仅仅局限于房屋形态的改造,忽视“城中村”社会形态的改造;也要避免 “城中村”改造仅仅改变一户一栋的建筑样式,实现了统建,但社区的封闭性并未改变。否则,其结果是,房屋变漂亮了,基础设施也完善了,但居住结构和社会结构依然未变,社会面貌和社会问题可能依然如故。为此,要树立长远眼光,注意在进行房屋改造的同时,尽可能实现社会形态的转变,使“城中村”更好地融入到城区整体中去,以真正实现“城中村”的城市化。

1、身份转变,观念先行。城市化过程即是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的过程。在初始城市化的地区,“城中村”改造的第一步可能是农村户口转变为城市户口。但是更重要的还是村民的市民化问题,即使他们在生活方式、思想观念和社会行为等方面真正成为一个市民;与此同时,还要打破村民对土地的依赖,促进就业,实行城市社会保障。

2、产权清晰,合理分配。对原“城中村”的集体资产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进行股份制改造,成立股份公司。要科学界定股权,合理分配股份。目前一些“城中村”在公司化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如产权模糊,管理不规范;股权封闭,不利于向社会募集资本以扩大规模;公司经济结构和收入结构单一,人才缺乏,发展后劲不足等。因此,如何更好地促进“城中村”向股份公司方向发展,值得深入研究。

3、房屋建筑,城市取向。首先要将“城中村”的土地国有化,然后按照城市规划和市政建设的要求对房屋建筑进行改造,使“城中村”的建筑绿化率、容积率和公共设施等符合城市标准,实现“城中村”物质形态的城市化。

4、社会结构,现代化指引。在“城中村”改造中,可通过商品房开发引入新的业主;或通过妥善安置,使“城中村”与其他城市生活小区相融合。总之,要改变“城中村”的人员结构,使其地缘、血缘关系得以淡化和瓦解,成为以契约型(法律、制度)关系为基础,而不是以人际关系为基础的城市社区。同时,要在“城中村”社区引入规范化、市场化、统一化的物业和社会管理方式,使其社会结构和管理实现现代化。

七、“区中区”的协调

我们将杭州中心城区中,钱江新城、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这些需要特别保护或发展,享有独立开发、管理、税收等权利,位于一个或几个行政区中的功能区称为 “区中区”。“区中区”的设立,对这些特定区块的独立发展与保护,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解决了很多在旧体制下难以解决的问题。然而,功能区是相对于某种功能划定的,因而内往往存在设施不完备、行政体制不健全、区域较狭小、功能不完善等不利于自身和中心城区进一步发展的因素。鉴此,提出以下具体对策:

1.完善管理体制。各相关行政区可以把自身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有关权限,部分或全部授予各功能区。功能区在所受权限范围内承担规划的实施、保护、建设、指导、监督管理等相关责任;同时,要协调好功能区内各个组成区块之间的关系,使之切实担负起保护与建设的职责。

2.扩大资金筹措。各“区中区”要突出其特定功能,优化功能布局,适当调整现有项目的用地结构。在不违背功能定位的前提下,各功能区应致力于积聚人气,有效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并积极争取省市行政区政府支持,在区块内再争取一部分非农业用地指标,采取招标拍卖等办法,以最大限度地筹措资金。

3.弥补功能盲点。由于“区中区”区块狭小、功能单一、一些配套设施不健全,因而离不开所在行政区的协调和帮助。特别是在基础教育、环保与卫生等方面,若由各功能区自己建立相关部门来完成,往往成本很高,效果也未必很好;因此,可由所在行政区与功能区协调后合理兼管。为了防止行政区要求功能区上缴超过正常标准的高额的教育卫生、行政事业等公共管理费用,市政府有关部门可介入协调,以公正合理的方式解决。

八、运河的保护与发展

运河的开发与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要通过开发与保护,全面、科学、深入、持久地保护好真实的历史遗存,切实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最终建成环境优美、内涵丰富、集中反映运河段杭州清代、民国年间传统城市风貌和近现代工业文化,集居住、商业、休闲娱乐于一体的历史文化区。运河及沿河地带的再开发,既肩负着发掘、弘扬大运河历史文化的使命,又承担着开创现代化城市新功能的责任,因此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是再开发中在观念与方法上必须面对的选择。从其所承担的功能分析,运河的根本价值在于其在繁荣杭州经济的历程中所蕴含的历史文化内涵。因此,保护历史文化是运河再开发的首要原则。但是,随着河道与功能的历史变迁,运河若干河段两岸古时兴旺显赫的功能景象已经近消逝,有历史价值的真迹极为稀少。面对这一境况,在再开发的开发和保护关系上,宜采取以下对策:

1、挖掘历史文化积淀。首先,要加强对运河历史文化资源的调查、挖掘与整理工作。这是运河文化建设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是利用、弘扬、建设运河文化的前提条件。要通过研究历史文献,实地考察,走访有关人士,以及材料考证、文稿征集等手段,尽可能多地收集和掌握有关历史资料,从中筛选出有价值的运河历史文化资源,为运河文化建设提供参考,并用于宣传、弘扬运河文化。其次,要切实保护、积极开发区内现有的历史文化资源。要充分利用好半山水田畈、石塘新石器时代遗址及其出土文物的文史价值;“洋关”、高家花园及拱宸桥商埠、“日租界”等遗址的历史价值,发挥省、市级文保项目香积寺塔、拱宸桥和遗存的二司殿等历史文化遗产;以运河为中轴,以古桥、古塔、古民居、博物馆、名人纪念馆和雕像、碑刻、楹联、亭阁为点,形成点线成串的运河历史文化格局,使其在开发和保护运河文化中发挥主体作用。

2、创新开发投资机制。要按照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要求,积极创新运河文化开发与保护的投资体制与机制,用改革的思路、发展的眼光、市场运作的手段来解决运河文化开发与保护中的资金筹集问题。开发保护运河文化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为此,需要依靠社会各方面的支持。要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制订相应的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运河文化的开发、保护。开发与保护要注意吸引多种经济成分参与开发与建设,“不分内外资,不分所有制”,鼓励外商、外地企业、民营企业和社会资金投资运河开发与保护。要加大对运河的规划、策划、包装、经营的力度,积极主动地争取国家、省、市和社会各界对运河文化建设工作、项目的支持与帮助。广泛动员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及市民积极参与运河文化建设。

3、总体框架内不同区段的特色。运河沿河各主要区块的旅游开发,要在围绕创建和完善运河文化建设的总体框架内进行。各区段应根据各自的资源、区位与环境特点,在旅游功能及项目开发上各有侧重,作为各主要区块保护与开发的重点。

九、产业空间布局

为了突出杭州中心城区的集聚辐射功能,强化区域特色产业优势,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必须统筹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优化生产力布局,协调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通过功能强化与合理分工,形成以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以及城郊型农业为主,三、二、一次产业协调发展的新格局。我们认为,在原有的行政区划不变的前提下,可以考虑对中心城区的产业分布,在空间上大体上分为东、南、西、北、中五个功能区块,以便中心城区产业的协调发展。

东城区块:东南临钱塘江,西至铁路,北临绕城公路,是新兴高教园区、大交通和制造业基地。

南城区块:即三大副城之一——江南城。是杭州高新技术产业汇集区、高教区和新的城市住宅区。是以高科技工业园区为骨干,产、学、研协调发展的的现代化科技城和城市远景商务中心。沿江地区为居住生活区、公建区和远景城市商务中心,南部为商贸、居住生活区,东、西部为工业区和文教科研区。

西城区块:天目山路以南西湖区,以及规划中的西溪文化旅游区,主要致力于保护杭州西部地区风景及生态资源,可适当开发旅游

北城区块:以临平镇为中心的杭州东北地区,是生活居住区、城市现代加工制造业基地及杭州北翼腹地的物流中心。

中城区块:即由环城公路、东城区块、西城区块和钱塘江围成的区域,是杭州市的商贸、文教、居住和行政集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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