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市发展和改革系统“五五”普法
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区、县(市)发展改革局,委机关各处室:
因领导工作变动,决定对全市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负责人及其成员
全市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领导小组组长由高乙梁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孙专副主任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办公室主任徐东敏、法规处处长钮健、人事处处长王炳水、机关党委副书记胡海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处,钮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普法工作有关分工
委法规处负责全市发展改革系统普法工作,委机关党委具体负责机关普法工作。
二〇〇七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