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7年普法宣传教育计划
2007年是实施《杭州市2006-2010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市规划》的基础之年,也是普法方法和载体的创新之年。做好今年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对于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打造“生活品质之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杭州市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和《杭州市2007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精神,制定委机关2007年普法宣传教育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发展改革系统“求创新、谋发展”的工作主旋律,认真实施“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发展改革系统的依法行政实践,不断提高发展改革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有效提升发展改革系统的各项业务工作,为打造“生活品质之城”,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内容
1、宪法、国家基本法律;
2、《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规范行政行为的主要法律法规;
3、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包括《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规划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等;
4、《物权法》、《公务员法》等新颁重要法律;
5、国家、省、市指定的普法读本。
三、普法宣传教育安排
根据委工作实际,普法学习主要采取集中辅导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并以自学为主,全年学习时间不少于40小时(其中自学时间不少于24小时)。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除市里组织的统一学法外,全年党委中心组的学法不少于4次。此项工作由人事处负责,法规处配合。
二是面向全体机关人员开展专题法制教育活动。通过专家讲座等形式,全年举办4次集中法制教育活动,每次时间为4小时。此项工作由机关党委负责,法规处配合。
三是做好全体机关人员的法律知识自学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对普法读本的学习要求,结合发展改革工作需要,确定相应的学习内容,全年自学时间不少于24小时,并在《理论学习笔记本》上做好学习笔记。此项工作由法规处负责,人事处配合。
四是做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和考核工作。组织业务处室在岗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市执法资格考试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此项工作由法规处负责。
四、检查考核
为了能使委机关的学法活动落到实处,取得成效,法规处定期将在每季度对机关工作人员的自学情况进行抽查,年底结合公务员考核进行考评。
五、有关要求
1、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结构
要根据领导班子换届调整的实际,及时调整、充实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机构,保证工作人员相对稳定。要把普法教育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计划。建立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把普法工作落到实处。保证经费,专款专用,为普法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有效保障。
2、积极推进普法教育工作机制创新
结合“法治杭州”建设实际,充分发挥各级的监督、检查作用,加强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评议;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法制化进程,积极探索对法制宣传教育的评估方式,确保普法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要进一步加强工作透明度,在报刊、电台、电视等媒介上宣传发展改革工作和相关法规制度;加强信息交流,通过市《依普通讯》宣传市发展改革系统普法动态;加大对发改委门户网站的投入,增加“法律法规”栏目中的信息刊载数量,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法制交流和互动,努力形成一个切实方便群众学法用法的网络体系;利用我委“10090”理论学习载体,以“一周一题”形式及时开展重要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继续发挥机关宣传栏作为普法园地的导向作用,强化机关内部学法;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4、切实注重普法教育工作实效
在普法教育工作过程中,要建立基础台帐,包括普法规划、实施方案、责任分解、工作记事、会议记录、考试考核成绩及检查登记等。要坚持一事一记,做到有声有色,有形有影。
二OO七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