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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是全面落实《杭州市2006-2010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市规划》的承前启后之年和深化拓展之年。做好今年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对于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打造“生活品质之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二〇〇八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杭州市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和《杭州市2008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精神,制定了委机关2008年普法宣传教育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发展、创新、务实、高效”的工作主旋律,认真实施“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为建设“法治杭州”、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内容
1.宪法、国家基本法律;
2.《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规范行政行为的主要法律法规;
3.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包括《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规划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等;
4.《物权法》、《反垄断法》、《公务员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新颁布实施的重要法律;
5.国家、省、市指定的普法读本(《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读本》、《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等)。
三、普法宣传教育安排
根据委工作实际,普法学习主要采取集中辅导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并以自学为主,全年学习时间不少于40小时(其中自学时间不少于24小时)。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除市里组织的市管干部统一学法外,全年党委中心组的学法不少于4次。此项工作由人事处负责,法规处配合。
二是面向全体机关人员开展专题法制教育活动。通过专家讲座等形式,全年举办4次集中法制教育活动,每次时间为4小时。此项工作由法规处负责。
三是做好全体机关人员的法律知识自学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对普法工作的要求,结合发展改革工作需要,确定相应的学习内容,全年自学时间不少于24小时,并在《理论学习笔记本》上做好学习笔记。此项工作由法规处负责,人事处配合。
四是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组织业务处室在岗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市执法资格考试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此项工作由法规处负责。
四、检查考核
为了能使委机关的学法活动落到实处,取得成效,法规处将不定期对机关工作人员的自学情况进行抽查,年底结合先进处室考核进行考评。
五、有关要求
1.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结构
委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充实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机构,保证工作人员相对稳定。要把普法教育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建立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把普法工作落到实处。保证经费,专款专用,为普法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有效保障。
2.认真做好“五五”普法中期考评工作
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全市发展改革部门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就重点法律知识学习、法制宣传、普法培训及依法治理等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形成中期进展报告。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要进一步加强工作透明度,在报刊、电台、电视等媒介上宣传发展改革工作和相关法规制度;加强信息交流,通过市《依普通讯》宣传市发展改革系统普法动态;加大对发改委门户网站的投入,增加“法律法规”栏目中的信息刊载数量,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法制交流和互动,努力形成一个切实方便群众学法用法的网络体系;坚持开展重要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继续发挥机关宣传栏作为普法园地的导向作用,强化机关内部学法;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4.切实注重普法教育工作实效
要加大宣传法的基本精神与公平、正义的价值,让干部深刻领会法的精神实质,树立正确的法的价值观念;加大行政执法程序公正重要性的宣传,改变干部“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法制观念;要建立规范的基础台帐,包括普法规划、实施方案、责任分解、工作记事、会议记录、考试考核成绩及检查登记等,并形成电子台帐。要坚持一事一记,做到有声有色,有形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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