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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总行出台《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
信息来源:     作者:     录入日期:2005-09-07
       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宣称,由人民银行制定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将自10月1日起开始实施。人民银行将负责组织商业银行建立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简称个人信用数据库),并负责设立征信服务中心,承担个人信用数据库的日常运行和管理。  

       我国个人信用数据库继2004年12月七城市试运行后,目前已基本实现全国商业银行联网试运行。个人信用数据库至8月底已实现127家商业银行全国联网,全国金融机构个人消费贷款90%的信用记录已经入库。127家全国联网的商业银行中,包括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111家城市商业银行,最后2家城市商业银行也正在联网调试中。与农村信用社的联网正在积极推进,已与8家联社实现了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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