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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制度。制定并下发《关于严格公务用车改革制度改革纪律规定的通知》,对实行车改的单位和个人明确8项纪律要求,把是否遵守车改纪律和留用车辆使用规定列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要求和述职述廉“必述”内容。
二是安系统。多方联系考察汽车定位系统厂家,购置GPS汽车定位系统安装于留置的22辆特种或专用执法车辆,对留置车辆的使用时间、所处位置、行动方向进行实时监控。
三是设台帐。建立公务用车改革专项台帐,将车改后领导干部个人购置车辆情况、留用车辆的派遣使用和费用开支等情况作为重大事项登记入册,并根据情况变动动态修正。
四是严督查。组织公务用车改革“回头看”专项检查,会同区会计核算中心对公务交通费用发放情况、人员进出调整情况进行校核,对违反规定者严肃处理,坚决追究经济和纪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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